为救婚姻毁妻容
2008年10月24日凌晨1时许,为阻止妻子张某和自己离婚,被告人黄某用事先准备好的刀片将张某面部划成重伤。
故意伤害罪如何判刑
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持刀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法庭考虑到黄某当庭有认罪悔罪表现,且妻子张某已原谅了黄某,故可从轻判处。
因此,纳溪区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