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驾驶摩托飙车竞技
2012年2月3日晚8时许,张某和金某相约在上海某家赛车服务部见面,然后二人分别驾驶两辆大功率摩托车在街上飙车取乐,多次闯红灯、超速行驶,并以穿插、曲折变道等方式超车炫技。当遇到民警要求停车检查时,二人沿路逃逸。经调查道路视频资料,发现张某驾驶的为无牌照车辆,而金某驾驶的为套牌车辆。两日后,张某被抓获,金某后投案自首。
危险驾驶罪如何判罚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金某、张某在道路上追逐竞驶,情节恶劣,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金某犯罪后能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也可以从轻处罚。
2013年1月14日,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被告人金某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