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狱男子意欲再行强奸
1997年,被告人侯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后于2006年刑满释放。2008年2月,被告人侯某酒后窜至同村周某(女)家中欲对其施暴,后在周某的反抗下未遂。经鉴定,周某伤势构成轻微伤。
累犯该怎样定罪量刑
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侯某以暴力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侯某在刑满释放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侯某系强奸未遂,依法可以比照即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因此,殷都区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侯某有期徒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