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A级通缉犯当庭悔罪
1996年5月,被告人成某某先后在广东南海、广西桂林等地入户、持枪抢劫、故意杀人、强奸等作案10起,致13人死亡,其中枪杀警察3名。2001年,公安部面向全国发布A级通缉令通缉成某某。2005年5月,成某某因抢劫罪被江西龙南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后在服刑时真实身份被发现。
多次抢劫杀人怎么定罪处罚
2010年2月21日,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等数罪并罚判处成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宣判后,成某某上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0年4月28日,广东省高院二审开庭审理此案。成某某辩称,自己并没有杀人的意图只是为了求财和生存,并表示非常后悔,愿意捐献自己的器官。法院对此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