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冒名牌包被抓获
被告人杨某在2007年5月至2009年8月期间,对外销售假冒LOUISVUITTON、GUCCI、CHANEL注册商标标识的男女式包,来获利,并将包包存放在北京市秀水市场地下仓库中,后在该仓库内被公安机关查获的男女式包8425个,总货值金额达766990元。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如何处罚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杨某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鉴于其系犯罪未遂,且案发后具有认罪悔罪表现,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罚金人民币1万元;没收假冒注册商标的包8425个。
一审宣判后,杨某不服判决,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杨某的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