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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老大犯罪累累,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如何量刑?

此文章帮助了320人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黑老大犯罪累累

被告人万保华先后因抢劫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越狱罪获刑9年。2004年12月,万保华出狱后仍恶习不改,又开始不务正业。2005年他们以贩卖毒品、收取保护费等、开设赌楼牟利,并擅自购置手枪,并召集多名无业人员,形成了一个组织结构较为严密,人数众多,骨干成员基本固定,“帮规”严格,指挥便捷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多次实施故意伤害,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损坏财物,强迫交易,贩卖毒品等行为。

2007年10月30日,南昌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组织、领导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将万保华等人向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如何量刑

2008年1月23日南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买卖、持有枪支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损坏财物罪,强迫交易罪,贩卖毒品罪,赌博罪等10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万保华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2万元。法院对高智勇、邓绍军、齐兵、王军等其他9名团伙成员分别判处了15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另两名案犯作为个案进行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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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权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委托辩护人,需要提醒的是,在侦查期间,委托的辩护人只能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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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治网(中央重点新闻网)法律顾问,CCTV访谈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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