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警察与人恋爱骗钱
28岁无业男青年被告人程某(已婚),谎称自己是陕西公安厅警察并未婚,以此骗取女青年李某的信任,与李某恋爱后,与其同居。从2010年2月至2011年3月,程某以装修房子、给女友安排工作等理由,共骗取李某现金共计5万元。李某发现被骗后报案,程某被抓获归案。
诈骗罪如何处罚
陕西省旬阳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等手段,骗取他人现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能取得受害人谅解,可酌定从轻处罚。
2011年8月22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程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