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检修油烟机行骗
被告人朱道清曾犯盗窃罪于2007年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被告人郭正勇曾因犯诈骗罪于2007年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2008年10月至12月,被告人朱道清先后伙同被告人赵立红、郑志、殷超、郭正勇等人冒充抽油烟机厂家工作人员,以免费检测抽油烟机及煤气灶为名,谎称被害人家的抽油烟机或煤气灶存在安全隐患,诱骗被害人更换,并以收取产品费用为名收取被害人财物。两个月间共行骗十余起,骗取财物3万余元。
诈骗罪如何认定
检方认为,郭正勇、赵立红、郑志、殷超、郭正勇已构成诈骗罪。其中被告人朱道清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同案犯并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是立功。被告人朱道清、郭正勇曾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是累犯。
2009年10月29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