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巧设“求子”骗局
2007年3月,为谋取钱财,被告人李某和妻子王某在报纸上登了一则“求子”广告称资产数亿的31岁少妇沙某,因无子嗣继业,寻异地健康男子受孕。达成意向后支付定金80万元,体检合格后支付100万元,有孕后再付500万元。广告一发出,就收到来自全国各地的应征电话,李某遂将自己的外甥苏某和王某的表弟徐某找来负责接电话。同年10月,沈阳的杨某打来电话,李某等人谎称自己是中介单位,需交1280元的手续费后才能见到沙某,杨某则如数汇款。之后,杨某与王某假扮的沙某取得联系,双方多次电话交谈都很满意。接下来,李某等人以缴纳保证金、个人所得税为由向杨某索要钱款2万元。同时,沙某又以去寺庙求佛保佑为名向杨某索要4.8万元买金佛。在短短几个月里,杨某被李某等人以交各种费用为名骗取人民币504590元。就在杨某还在为自己既得艳福又能成为百万富翁的梦想窃喜时,李某等人的电话再也打不通了。随后,杨某向公安机关报案。据悉,李某等人利用此方法,先后诈骗21人共计197万余元。2007年12月,公安机关将李某、王某等犯罪嫌疑人抓获,197万元赃款全部返还给被害人。
诈骗怎么处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王某、徐某结伙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2009年2月3日,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李某、王某有期徒刑13年、12年,分别剥夺政治权利3年、2年,各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从犯徐某判处有期徒刑4年,处罚金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