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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越狱杀人抢劫, 越狱后杀人如何数罪并罚?

此文章帮助了327人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罪犯越狱杀人抢劫

2005年11月5日凌晨,经事先预谋,在湖南永州监狱服刑的被告人林某伙同服刑人员曾某(另案处理),将囚室窗户上的铁栏杆锯断后,用事先准备好的棉被盖住监狱高墙上的高压电网后成功越狱。11月5日早上7时许,监狱清点人数时发现被告人林某、曾某失踪后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了此事。2005年11月28日,湖南省公安厅发出B级通缉令,各悬赏1万元缉拿两名逃犯。2005年12月13日,被告人曾某被警方抓获。2006年1月16日,潜逃中的被告人林某与一名男子发生争执,随后将该名男子捅死。2006年1月16日和20日,被告人林某先后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内抢劫两名女老师,抢得现金5300元及其他财物。2006年2月13日,被告人林某被警方抓获。此案为轰动一时的湖南永州越狱案。

2006年11月23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林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抢劫、脱逃三项罪名。

越狱后杀人如何数罪并罚

广州中院经审理认为,考虑林某在故意伤害过程中是事出有因,且被抓后坦白交代罪行,认罪态度好,法院决定从轻处理,遂以上述三项罪名及在永州监狱中没有服完的刑期十四年八个月零十七日,合并执行。

2007年2月8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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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治网(中央重点新闻网)法律顾问,CCTV访谈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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