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沉迷于网游施诈骗
四被告人马某、周某、张某、陈某均为“80后”,平日里都喜欢玩网络游戏。四被告办理假身份证,然后到银行去开立账户、买手机卡。还建立了网站,出示网络装备及游戏金币等信息来吸引被害人。2008年4月,被告人在某游戏中标出255元的低价格吸引到一个被害人,当被害人汇来255元钱后,被告人以各种借口先后让被害人9次汇款,骗取到了1。58万余元。同年7月,被告人又在另一款网游中,又以低价格为诱惑称代玩家刷游戏装备,骗取到被害人1100元钱,然后又找出各种借口骗取了被害人1。64万余元。通过以上方法,四被告共实施了20余次诈骗,骗得钱款达6万余元之多。2008年7月18日,四被告被警方抓获。
经查,四被告中的巴某曾因网络诈骗被判拘役4个月,缓刑1年。
诈骗怎么处罚
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四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构成诈骗罪。其中,马某、周某骗取他人现金人民币3。5万余元,数额巨大,张某和陈某诈骗金额2。6万余元,数额较大。
法院依法作出宣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处3万元罚金;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3年,宣告缓刑3年,处2万元罚金;被告人张某和陈某均被判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