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某屡屡入监成习惯
被告人万某曾因盗窃罪两次入狱,后于2008年10月刑满释放。然而,屡判不改的万某出狱后再次重操旧业,先后在山东曹县多家超市、医院附近盗窃价值共计63000余元的电动自行车18辆。2008年12月2日,被告人万某在曹县某医院行窃之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什么是盗窃累犯
山东省曹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万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单独或伙同他人秘密窃取公民财物,数额巨大,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因其在上次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之盗窃罪,系累犯,属具有特别严重情节,应予以严惩。
2009年1月5日,曹县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万某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退赔违法所得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