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网上假销售骗人钱财
被告人林某1、林某2为了骗人钱财,在淘宝网店上公开发布虚假销售安利产品的信息,并打出低价销售的招牌,以此吸引上网购物的消费者与其交易。采用此种方法,两人先后以收取保证金、货款等方式骗得受害人刘某的钱款,累计金额达20440元。后两被告人被抓获归案。
如何追究诈骗罪的刑事责任
公诉机关认为,林某1、林某2目无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侵犯了公民财产所有权,触犯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将二人公诉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