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保姆盗窃家中财物,盗窃数额巨大如何处罚
翟某是甘某家的保姆。2011年1月29日,甘某发现家中的项链吊坠和金龙不翼而飞,便询问保姆翟某,翟某称没见。甘某遂报案。后甘某去翟某出租房时,翟某却往外跑。甘某便对翟某说吊坠是定亲物,如果归还,就不追究。翟某承认。甘某清点家中物品,发现衣服、玉石、香水及化妆品均少,就怀疑翟某,但翟某拒不承认。2011年4月,甘某在家中安装监控,翟某发现后,提出辞职,但拒绝交出东西。甘某无奈报案。2011年8月,翟某归案,承认曾多次盗窃,累计金额8万余元。
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且盗窃数额巨大,其行为严重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已犯有盗窃罪。
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判处翟某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四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