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主管侵占客户预付款,投案自首如何从轻处罚
二十多岁的女孩彭某是一家公司的客服主管,虽然收入有限,但追求高消费的彭某每月都捉襟见肘。2010年6月份,彭某利用职务之便,偶然间发现公司有个客户有一笔在2008年发生的3万多元的预付款还未销账。鬼迷心窍的彭某遂冒称该客户,采用购买商品的方式侵占该笔钱款。后将购置的笔记本电脑、手机等物品低价出售,得款1。6万余元。
案发后,彭某主动投案自首,并归还了全部钱款。
2012年3月9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彭某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