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如何处罚
2010年5月7日14时30分许,丧偶不久的被告人翟某(47岁)在家中吸食“冰毒”后神情恍惚将一辆轿车违章停放在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门口后,取出一个旅行包吸烟并等待相约前来谈判的新女友。执勤交警见状,遂上前要求翟某将车驶离该交通要道路口,否则将会把车拖走,翟某遂威胁要将车子炸掉。随即,恐其旅行包内藏有危险物品的交警报告公安指挥中心请求增援。后看到公安增援人员赶到,翟某欲拉开恰逢红灯停驶在路口的他人车门欲逃离时被公安特警捕获。随后,公安排爆人员对其车辆及旅行包进行了搜爆处置,发现只有一小袋“冰”、砍刀一把、4罐打火机气体等物。经检验,翟某的尿液呈阳性反应。
翟某辩称,自己吸食冰毒后说过的话和做过的事情都已记不清,带着砍刀是担心新女友带人来而自己打不过对方,而将约会地点选在政府门口是为了让新女友打消顾虑。
2010年8月5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被告人翟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