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诈骗女信徒20万
2009年3月左右,经佛友介绍,女信徒孙某通过互联网认识了自称仁清莲品居士的张某。因孙某正与丈夫闹离婚,张某遂称孙某家有“脏东西”,其可做法事消灾,但要孙某把存款和首饰寄给他。2009年3月至5月间,孙某先后数次将其存款汇入张某指定的账户中,共计20万元,后张某逃匿。2010年7月29日张某被抓获。
诈骗罪如何处罚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案发后被告人张某在其家属帮助下已经向被害人退赔了部分款项,在庭审阶段又向法庭缴纳了人民币10万元作为赔偿款,且被抓获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法院对其依法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罚金人民币7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