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出境证件罪如何判刑
被告人王某是北京瑞景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告人黎某是辽宁企业文化联合会教育委员会主任。被告人张某是旅行社的职员,被告人商某与黎某是同事关系。魏女士、韩女士想办理去美国的手续,但是因材料不够,于是找到黎某帮忙,黎某于是帮忙魏女士、韩女士出具了假的房产证,王某帮忙办理了工作证明,张某与商某则协助魏女士、韩女士针对签证官的提问以及大使馆所需资料进行培训以及前期工作。但魏女士、韩女士想办理签证并没有成功。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认为,王某、黎某、张某以及商某为谋取非法利益,结伙以出国旅游的名义,弄虚作假,骗取赴美签证,为组织他人偷越国境使用,四人的行为侵犯了国家对出境证件的正常管理活动和对国境的正常管理秩序,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触犯了刑法,均已构成骗取出境证件罪,依法均应予以惩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鉴于王某、黎某、张某以及商某此次犯罪系未遂,王某自动投案,当庭自愿认罪,系自首,且黎某、张某以及商某当庭均自愿认罪,法院对四人所犯骗取出境证件罪均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法院判决王某犯骗取出境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罚金1万元;黎某犯骗取出境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罚金1万元;张某犯骗取出境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罚金5000元;商某犯骗取出境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