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盗窃变压器影响农业生产
被告人邵某、蔡某等11人为了获取钱财,丧心病狂,于2008年3月至2009年3月间,先后流窜至吉林农安县和长春市的朝阳区、宽城区等处疯狂的实施盗窃行为,且作案目标均锁定在了变压器上。1年的时间里,一伙人共盗窃了多个地方的变压器,并将所盗得的变压器铜芯往外出售后获取钱财,致使被盗地方的农业生产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其中邵某和蔡某共盗得财物价值人民币近百万元。
盗窃财物的刑事责任
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依法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邵某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7万元;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蔡某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78万元;其余涉案人员也均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