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奥迪车转手抵押担保借款
被告人张某于2009年7月,用假的户口本从某租赁公司租赁了一辆奥迪车后,又将租来的奥迪车用伪造的驾驶证和购车手续,抵押给尹某,从尹某处骗出15万元借款,并承诺于两个月后高息还款。后来租赁期满后,租赁公司将奥迪车收回,尹某才发现自己上当受骗,遂报案。2010年6月9日,张某被抓获归案。
合同诈骗罪如何处罚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抵押借款形式达成协议,骗取对方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张某亲属代其积极退赔案款,被告人张某认罪态度较好,酌予从轻处罚。
房山法院遂以合同诈骗罪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