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参谋卖武警干部集资楼
黄某谎称在武警广西总队任职参谋,并称有200平方米的错层四房两厅武警总队的师级干部集资楼出售,售价仅为1700元每平米。后黄某的母亲梁某的下属覃某某父女意欲购买该房屋。为了取得覃某某父女的信任,黄某购买了相似的武警制服,并私刻了武警总队的公章,与覃某某父女签订了购房合同,覃某某父女支付了42万元的合同款。后黄某多次以房屋更名费、车库补款、登记费等各种名义向覃某某的父亲索要钱款,覃父累计支付的金额累计达112.3万元。因交房日期临近,覃某某父女发现该房屋早已入住有人。
黄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公诉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合同诈骗罪如何处罚
2010年10月,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