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市长侄女诈骗工程款
被告人董某(女)为湖北省黄石市人。2008年6月,董某在一麻将室打牌时认识胡某,听到了一家公司欲进行厂房拆迁的消息。董某遂伪造某公司印章和拆迁合同,冒充某市市长的侄女,骗取该家公司合同预付款25万元,并承诺支付全部工程款144万元后签订正式合同。在受害人起疑后,董某还指使他人冒充市长给被害人打电话。
经查,董某原是黄石一工厂的会计,因贪污公款被判刑,还有诈骗等恶劣行为。骗得预付款后董某将分得的12。5万元赃款大肆挥霍,案发后仅退回1。3万余元。
合同诈骗罪如何量刑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董某的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鉴于认罪态度较好,以诈骗罪判处董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万元。
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一审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