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合谋虚构招聘事实行骗
2007年6月至2008年4月,33岁的任某某和27岁的关某某伙同他人冒充中国电影集团公司、中央电视台制作中心高层工作人员,虚构招聘员工且给付高工资高福利的事实,私刻中国电影集团公司有关印章,伪造录取通知书、劳动合同、工作证等以收取好处费及考取助理证、总监证费用为名,骗取王某、李某等220余人共计人民币300余万元。
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怎么量刑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任某某、关某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巨额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二人长期以虚构的招聘工作为名,使200余人被骗,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且被骗款项至今不能追回,使被骗人员遭受财产损失,其行为严重地侵犯了他人合法财产权利,扰乱了社会正常经济秩序,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予惩处。
因此,一中院遂一审分别以诈骗罪判处任某某无期徒刑,判处关某某有期徒刑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