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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榜上安装遥控装置增重骗财,诈骗罪如何量刑?

此文章帮助了313人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地榜上安装遥控装置增重骗财

徐某、王某两被告人伙同他人,在向某工厂出售废铜时,事先将遥控装置安装在工厂地磅房的地磅上,使得称得的重量重于其实际出售的废铜的重量,从中获利。徐某等人于2002年8月、10月份,分别向工厂出售废铜四次,采用欺骗方式共高出出实际重量12。518吨,高出部分价值达18。4万余元。徐某于2010年7月投案自首。

诈骗罪如何量刑

江西省弋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某、王某伙同他人,采用欺骗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徐某有自首情节,且全部退还赃物,并将获得的赃款8万元也上交给了公安机关,未给被害单位造成任何损失,可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且在本案当中未获得任何利益,依法可减轻处罚。被告人王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徐某、王某当庭认罪,且具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宣告缓刑。

2011年10月31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王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分别处罚金5万元、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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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权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委托辩护人,需要提醒的是,在侦查期间,委托的辩护人只能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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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当然,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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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治网(中央重点新闻网)法律顾问,CCTV访谈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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