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团伙利用阿里巴巴进行国际诈骗,诈骗罪怎么处罚
被告人黄某某、林某某等13人通过购买上海中露制冷工程有限公司、杭州微米计算机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苏兴粘胶带制品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岗区亿倍达手袋厂等在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交易平台上的账号实施诈骗。其在交易平台上发布大量虚假商品信息吸引境外客户,当客户汇款到被告人所持的他人银行卡后,向买家发次货或者不发货。被告人用这种方式先后骗取百名境外客户折合人民币50万余元。这起“阿里巴巴诈骗门”事件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一度令阿里巴巴陷入诚信危机。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各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单独或共同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诈骗数额巨大或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最终判决13名被告人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一年至三年零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别判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