摔众人在公安局门前砍人
被告人辛国斌现年30岁,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人,2001年因寻衅滋事罪被北京某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2004年5月22日晚,辛国斌率领陈长乐等十余人去山西夏县苏某家索要赌债,与当时在苏家的苗某发生争执,辛国斌指使众人举刀乱砍,苗某夺门而逃,逃到夏县公安局爬上公安局院门墙头被辛国斌等人赶到揪翻乱砍。
辛国斌因涉嫌故意伤害、赌博被刑拘。2004年至2008年9月,被相继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辛国斌在夏县、运城等地聚众赌博赌资抽头等非法活动。2008年9月,辛国斌在山西运城市公安局打黑除恶活动中被依法逮捕。
犯数罪应该怎么处罚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本案有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2010年6月9日,太原中院以辛国斌因赌博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并处罚金5万元。其余1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至6个月,缓刑1年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