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一局长涉黑被捕
2005年至2008年间,被告人原开封市金明区招商局局长王某1,纠集被告人开封市金明区杏花营农场计生办副主任王某2在内的多人组成了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该团伙通过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来打击竞争对手,控制、垄断了开封市金明区杏花营农场、中牟县官渡镇、大孟镇一带所有沙场的经营权。
2006年6月,被告人王某1还放火将开封市史寨村党支部书记张某家的四轮车斗点燃以此威胁张某低价出售该村沙场,最终王某1用17万的价格购买了该村沙场,又以160万元卖出,从中获得了暴利。
犯数罪怎么处罚
据此,法院经审理一审以敲诈勒索罪、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王某1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2000元。2010年6月8日,法院经审理一审判处被告人王某2有期徒刑3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