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刑事问题,拔打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刑事律师  >  刑事案例  >  利用残疾人进行犯罪,犯数罪应该怎么处罚?

利用残疾人进行犯罪,犯数罪应该怎么处罚?

此文章帮助了366人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利用残疾人进行犯罪

被告人残疾人冯庆平(女)伙同陈朋章成立了一个由残疾人组成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冯庆平领导该组织成员残疾人张东升、朱宝庆、毕建国、申玉江、段二利等人,在2006年至2009年期间,不断的到河南开封各区、镇政府、医院等政府机关进行聚众闹事,冲击国家机关,敲诈勒索,无恶不作,严重扰乱了当地正常的社会秩序。

犯数罪应该怎么处罚

河南省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分别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罪犯冯庆平有期徒刑十年,陈朋章有期徒刑八年,张东升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朱保庆、毕建国、申玉江、段二利有期徒刑四年,柳社会、陈修强、胡先红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张运兴、仝文营、刘新波有期徒刑一年,冯孝军、齐云龙、蒋东生、郑百随有期徒刑十个月。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冯庆平、陈朋章、张东升等九人不服判决,向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10年6月11日上午,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认定,原判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上诉理由不能成立,遂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北京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2012年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权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委托辩护人,需要提醒的是,在侦查期间,委托的辩护人只能为律师。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刑事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当然,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刑事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治网(中央重点新闻网)法律顾问,CCTV访谈嘉宾
执业25年,专注承办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案件,丰富实操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振业国际商务中心32楼

刑事相关咨询

北京刑事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刑事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各种刑事犯罪案例、专业刑事辩护律师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刑事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刑事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