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砸车作案多起
被告人刘某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劳动教养一年。2009年11月24日和25日,为谋取钱财,被告人刘某伙同老乡王某先后在宜丰县县城和德安县县城用钢钉将停靠在路边的轿车驾驶室车窗玻璃砸烂,并成功盗窃现金共计35000元。
随后,被告人刘某又伙同老乡章某先后在萍乡、万载、南丰等地,利用同样的方法窃得现金5000元和一部笔记本电脑。12月14日,被告人章某和王某又在宜丰县某小区成功盗窃一轿车内的35700元现金,后在逃跑时被公安机关抓获。随后,被告人刘某也被抓获归案。
盗窃罪怎么量刑
江西省宜丰县检察院遂以盗窃罪将刘某、章某和王某公诉至法院。2010年6月13日,法院经过审理,一审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刘某和章某有期徒刑各10年,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