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烧毁儿子犯罪证据
2010年11月8日,蓝某某明知儿子胡某某涉嫌故意杀人和强奸犯罪,而故意将胡某某作案时所穿的衣物以及被套、床单进行清洗,后又扔进火炉进行焚烧。后将义务取出装进袋子准备丢弃。蓝某某黑打电话给家人让帮主胡某某逃跑。因义务及被套等物品烧毁,致使致使公安机关未能在有关物品中检出相应的DNA结果。蓝某某因涉嫌帮主毁灭证据罪被公诉至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帮助毁灭证据罪如何量刑
法院认为,被告人蓝某某帮助当事人毁灭证据,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蓝某某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院予以确认。案发后,被告人蓝某某认罪态度好,可以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蓝某某犯毁灭证据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