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武隆涉黑团伙危害民众
被告人王胜伙同被告人陈树红等,纠集被告人李继江、陈果、舒建波等社会闲散人员形成了一个涉黑组织,该组织从2003年起,采用暴力等手段对武隆县仙女山竹笋收购市场进行垄断,并通过开赌场、放高利贷等方式壮大经济实力,该组织成员在武隆县境内还实施了故意杀人、聚众斗殴、寻恤滋事、非法拘禁等违法活动,给当地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
数罪并罚如何定罪量刑
2011年7月8日,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对涉案的21名人员进行了宣判: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以及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罪、赌博罪等罪行,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王胜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85万元。同案被告人陈树红、李继江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被告人陈果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3万元。其余1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至19年不等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