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友作弊两男子趁机敲诈勒索
2010年12月22日晚,受害人安某某和被告人杨某某、刘某某、王某某(另案处理)四人以“推丙”的方式赌博。由于安某某频频赢钱,被告人杨某某等人感觉异样,仔细观察后,发现安某某赌博过程中存在作弊行为。被告人杨某某等大呼上当,逼迫安某某当场退还赢的赌资,并写下一张5万元欠条。事情至此,被告人杨某某等还不善罢甘休,将安某某带到某宾馆内,逼迫其再次多拿出些钱。安某某答应回家筹钱后,被告人杨某某等才将其释放。次日,安某某约被告人杨某等取钱之际,公安机关将其抓获。
敲诈勒索罪如何量刑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某、刘某某结伙敲诈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两人认罪态度较好,且赃款已退还被害人,可酌情从轻处罚。
2011年7月4日,法院以犯敲诈勒索罪分别被判处被告人杨某某、刘某某各拘役5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