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匿毒友尸体后逃跑
2009年1月16日,被告人周某与受害人张某一同相约到某处吸食毒品。不料,受害人张某因吸食毒品过量次日身亡。被告人周某因害怕吸毒事情败露承担责任,遂联合母亲被告人陈某将张某的尸体抛入路边池塘中。事后,当被告人将事情原委告知妻子被告人王某时,王某又资助周某并和其一起逃亡武汉。2010年4月,被告人周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案发后,被告人周某、陈某与被害人张某的父母达成赔偿协议取得谅解。
犯侮辱尸体罪怎么处罚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陈某无视国家法律,将因吸毒死亡的张某尸体抛弃在外,构成侮辱尸体罪;被告人王某明知周某是犯罪的人而提供财物帮助逃匿,构成窝藏罪。
法院以犯侮辱尸体罪判处被告人周某管制两年,判处被告人陈某免于刑事处罚;以犯窝藏罪判处被告人王某管制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