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砸车引起在场群众混乱
被告人黄某于某天开车路过安徽省怀远县一路段时,恰巧遇上堵车。堵了一会后,黄某心生不满遂下车辱骂在其前方驾驶小货车的村民范某,责骂其挡了自己的道。后来气急败坏的黄某竟在范某弃车离开后,欲追范某未果,便用暴力将范某的车砸坏,给范某造成损失共计600余元。因砸车一事,引起当时在场的群众一阵混乱。
黄某归案后,被以寻衅滋事罪公诉至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事后,黄某赔偿了范某的损失。
构成寻衅滋事罪如何处罚
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在公共场所滋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被告人黄某认罪态度较好,有投案情节,且主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最终,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八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