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恋人贩卖毒品时被抓
被告人黎某、李某是男女朋友关系。2008年被告人黎某、李某开始吸食毒品,并在买来毒品后,经常以打牌、玩乐为幌子等方式在家中进行毒品贩卖,提供吸食毒品的工具,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并用电话联系送货上门的方式,进行毒品交易。2010年3月1日,黎某、李某在李某娘家贩卖毒品时被抓获,缴获“麻古”77粒,净重共计7.40克,冰毒14小包,净重共计7.04克。
贩卖毒品罪的量刑情节
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黎某、李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明知“麻古”、“冰毒”(均含甲基苯丙胺成份)是毒品仍予以贩卖,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量刑时,考虑到二被告人自己吸食毒品这一情节,法院酌情判决。
2010年9月21日,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一审对黎某、李某贩卖毒品案进行了宣判,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黎某、李某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各处罚金3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