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追究盗窃犯的刑事责任
未满18岁的张某为筹钱购买游戏装备,从网站上购买了两套校服准备冒充学生进入教室盗窃。2009年10月9日,张某穿上校服混入某中学,进入教室盗窃了价值1455元的手机两部、450元的现金。学校失窃后组织了全校教师和保安观看了监控录像。2009年10月19日,张某再次欲进入学校盗窃时被学校保安认出,保安随即让张某入校关闭大门通知老师。张某盗窃价值1000多元财物准备离开时被老师们抓住。
公诉机关以张某涉嫌盗窃提起公诉。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