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还赌债竟一房四卖,如何追究诈骗罪的刑事责任?
此文章帮助了294人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如何追究诈骗罪的刑事责任
2007年,被告人张某分得一套经济适用房指标,并将其转让给邻居白某。由于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政策,被告人张某和白某以房屋共有人的身份在购房合同中签名。事后,被告人张某为偿还赌债,伙同丈夫被告人王某,伪造其个人所有的购房合同,将该房先后四次转卖,共诈骗金额100多万元。其中,77万元没有归还。
2010年6月2日,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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