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汉为争孙子杀死亲家
2006年初,相亲相爱7年的王家独子与陈家女儿不顾家长反对,领取了结婚证。2007年3月,小陈生下儿子宝宝后回了娘家。后来,夫妇俩开办了一家汽修厂且非常繁忙,陈某夫妇则带着宝宝在厂里帮忙。在有文化的外婆张某的照料下,宝宝懂事且有规矩,而爷爷奶奶则粗枝大叶,在奶奶家几天学到的规矩全部忘了。为此,两家老人为宝宝的事情经常相互抱怨。2010年年初,想念宝宝的奶奶去修理厂接孙子,后王某看到张某带着宝宝路过,冲动的王某遂将宝宝夺下并对张某嚷了几句。随即,张某到厂里和女儿说起这事,而正在一旁等宝宝的奶奶则与其对骂,愤怒的陈某遂拿起拖把碰了宝宝奶奶一下,宝宝的奶奶哭着回到家中。听到此事后,王某拿起一根自来水管和一把三棱尖刀到修理厂找陈某理论,后在食堂里与陈某扭打在一起,王某拔出三棱尖刀朝陈某的胸部和腹部捅去,陈某终因抢救无效死亡。事后,王某到公安机关自首。2010年1月27日,被告人王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致死)被捕。
常州市检察院遂以故意伤害罪将被告人王某公诉至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张某提起民事诉讼赔偿。
如何认定故意伤害罪
2010年7月8日,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中,被告人王某强调自己的理由,并推脱罪责,且表示只有卖摩托车修理店的几千元钱赔偿受害人家属。
2010年8月3日,常州市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无期徒刑,赔偿陈某家属3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