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刑事问题,拔打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刑事律师  >  刑事案例  >  团伙网络出售个人信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认定

团伙网络出售个人信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认定

此文章帮助了535人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团伙网络出售个人信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认定

2005年2月,被告人周某注册成立了上海泰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并雇用李某1、张某1、胡某、李某2、张某2、王某等人通过互联网买卖企业信息、公民个人信息。据悉,周某还请人制作网页在网上发帖招揽生意,并通过电话或者QQ与下家谈价格出售个人信息。同时,周某还经常更新企业和经理人的最新信息。据悉,周某以胡某、王某等人的名义开户并收取货款,李某1则负责房产业主、车主、银行卡用户等个人信息的销售,张某1负责为李某1收取货款。截至2005年案发,周某获利高达100万元。2008年6月,李某1带领张某1、张某2先后在上海、湖北等地以“上海ok信息”、“上海易通信息”的名义在网上买卖公民个人信息,张某2负责送货、收取货款,张某1负责网上发帖、联系买家。据悉,李在2009年3月之后获取的股民资料、长沙车主、北京车主、银行客户、保险客户、高收入人群名单等公民个人信息达3000余万条。后来,张某3以2000元的价格从李处购买了300多万条上海业主信息,后又花了2000元从其他渠道购买了20多万条上海信用卡客户、大量股民信息及几十万的新生儿家长信息。为谋取利益,余某、陈某不但私自复制公司内部的客户资料,还在招聘网站上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吸引求职者“上钩”,骗取求职者个人资料后以每条简历0.1元至0.5元的价格出售。

检察机关遂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将被告人周某等10人公诉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2010年8月5日,浦东新区法院一审分别判处9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两年至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不等,罚金4万元至1万元不等,另有1名被告人被免于刑事处罚。

北京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2012年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权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委托辩护人,需要提醒的是,在侦查期间,委托的辩护人只能为律师。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刑事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当然,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刑事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治网(中央重点新闻网)法律顾问,CCTV访谈嘉宾
执业25年,专注承办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案件,丰富实操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振业国际商务中心32楼

刑事相关咨询

北京刑事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刑事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各种刑事犯罪案例、专业刑事辩护律师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刑事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刑事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