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少年砍人致死后逃匿被抓
广东省新丰县马头镇的潭石村与军屯村的村民素有矛盾,两村村民曾几次发生斗殴。2010年1月25日晚21时许,军屯村村民唐某在马头镇一家网吧上网时被潭石村的温某1等人拖出网吧,对方8人持砍刀、镰刀等器具对其一阵暴打。莫名被打的唐某奋力挣脱后往家逃跑,温某1等人手持凶器追击,后温某2将唐某追上并连砍数刀致其倒地,温某1、黄某1赶到后又继续捅砍唐某,最终致唐某失血过多而死亡。事发后,温某1打电话告知余某并让其提供帮忙,余某随即找了一辆面包车将温某1等人接到自己的出租屋内,并与何某等三人筹集了2000余元资金供温某1等人逃匿。此后,黄某1、黄某2、俞某在家人的陪同下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很快,其他涉案人员也被公安人员抓获。
故意伤害罪如何量刑
检察机关认为,八名未满十八岁少年犯手持凶器砍杀受害人,并致其死亡,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事发后,余某等四人窝藏八名犯罪嫌疑人,并为其提供逃匿资金,已构成窝藏罪,遂将温某1等八人公诉至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0年7月29日,韶关市中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对此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