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邀邻居饮酒起冲突行凶杀人
马某曾因犯流氓罪和妨害公务罪两次获刑,2007年刑满释放。2008年7月17日晚,马某与邻居周某在北京石景山区的家中一同喝酒,席间两人聊起了好多往事,结果因话不投机,两人发生口角,马某一怒之下用酒瓶打向周某头部,在打了数下后,周某倒地身亡。第二天,马某因害怕被人发现,将周某的尸体进行分尸后运至荒野中抛弃。
故意杀人罪怎么判刑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马某曾因犯罪二次被判刑,但不思悔改,仅因琐事争吵即持械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并毁尸灭迹,犯罪手段凶残,人身危险性极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系累犯,依法应予从重处罚。
据此,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马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判决后,马某不服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终审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