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七旬老人为琐事伤和气大打出手
七旬老人被告人何某某放羊时,羊吃了同村同样已过古稀之年的老人陈某某家的麦子,由此,引发了两位老人之间的战争。两人争吵不停,据理论争,不相上下,并大打出手。何某某在厮打中,将陈某某的左手食指打伤致其骨折,陈某某的左胸也被打伤,经鉴定为十级伤残。事发后,何某某给了陈某某5千元赔偿款。
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何某某被公诉至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
故意伤害罪如何认定
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何某某民事部分与被害人陈某某达成调解协议,已赔偿陈某某经济损失5000元,其行为得到陈某某谅解,故酌情从轻处罚。
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何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