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歹徒绑架中学校长不成将其杀害,绑架罪怎么判刑
被告人朱耀亭为不劳而获,预谋绑架鞍山市第一中学原校长周惠欣,并以要债为名找来被告人刘文海一同作案。两人经过商议后,携带作案工具于2010年1月7日6时左右,驾车至周惠欣居住的小区,将在小区内行走的周惠欣绑入车内,并用暴力在将其制服过程中,因其反抗,刘文海遂用脚踩其颈部,致其身亡。
案发后,两被告人被抓。这就是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鞍山市第一中学原校长周惠欣被害案”。
公诉机关以绑架罪对两案犯被告人朱耀亭和刘文海提起公诉。
2010年8月18日,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公开宣判,两名被告人朱耀亭和刘文海以绑架罪一审被判处死刑。
宣判后,被告人朱耀亭表示上诉。
被告人刘文海的辩护人则以刘文海事先不知情,应属于非法拘禁致人死亡为由,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