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女以结婚骗钱
被告人梁某(女)系80后女孩,梁某离开家乡云南到福建打工后,与老乡勾结,让老乡冒称媒人替自己说媒,借机骗取他人的彩礼钱。从2007年6月至2008年11月间,梁某和其同伙先后在福建三明市尤溪县、漳州华安和沙县作案3起,骗取受害人陈某、黄某、廖某的彩礼等钱款达54600元。
构成诈骗罪怎么处罚
福建省沙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结婚为借口骗取受害人的钱财,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据此,福建省沙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梁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