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能人谎称谋职骗人八万八
2007年8月,生活较为拮据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无业妇女韦某1通过他人介绍认识了经济富裕的韦某2,遂萌生骗取韦某2钱财的歹念。得知韦某2两个儿子没有稳定工作后,韦某1谎称自己认识自治区人事厅和公安厅的人,可以利用“内部关系”直接录用韦某2两个儿子为公务员,进入交警系统工作,并透露要收取一定的“活动费”。为了取得韦某2信任,韦某1先后伪造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人事厅公务员录用简历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干部公务员招聘简历表、广西劳教系统从2008年广西公务员候录库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人员名单公告等文书提供给韦某2,使其对韦某1更是深信不疑。
截至2007年12月20日,韦某1以为其儿子谋职打通关系为由,先后从韦某2的手中骗取“活动费”共计人民币88000元。迟迟没有等来儿子被录用消息的韦某2多次催问韦某1,韦某1则以各种理由推搪,韦某2遂向韦某1追讨88000元“活动费”未果,无奈韦某2向公安机关报案。
2009年3月3日,韦某1被抓获。
诈骗罪怎样处罚
2009年11月1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韦某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可以帮助安排正式工作为由多次骗取他人现金88000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诈骗所得赃款分文未退还,依法应酌情从重处罚。
因此,桂平市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韦某1有期徒刑六年半,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