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怎样判刑
2009年7月20日8时许,谭以龙去探望因病住院的父亲时,与好友黄世庶盗窃父亲同病房的病人韦某某及韦某某的儿子的两部手机。经鉴定,两部手机共价值人民币996元。
检察机关以盗窃罪诉至广西壮族自治区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09年11月11日,广西都安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谭以龙有期徒刑8个月,罚金1000元;判处被告人黄世庶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罚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