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琐事起争执狠心杀死老母
50多岁的被告人郑某于2010年1月26日在家因琐事与母亲发生不快,郑某遂一气之下随手抄起旁边的扁担和砖头砸向年事已高的老母,后又对老人一顿脚踢。郑某的母亲不堪如此般打骂,当场死亡。郑某则畏罪潜逃,直到1月29日被抓获归案。
后经司法鉴定,郑某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
公诉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对郑某提起公诉。
故意杀人罪的量刑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江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郑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但是被告人郑某在犯罪时处于酒精类幻觉症发病期,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加之其归案后能如实交待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郑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认罪态度,法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
据此,广西壮族自治区柳江县人民法院以郑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