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女教师毒死小三孩子被捕
被告人王某是江苏一所中学的一位女教师,工作兢兢业业,深受学生爱戴。和丈夫赵某结婚后育有一个女儿,本来幸福的三口之家,却因自己的好友张某(女)与丈夫之间的婚外情而最终导致离婚。离婚后的王某把自己的不幸遭遇归结于好友张某身上,在得知张某怀孕后,更是三番五次偷偷进入前夫和张某家中下毒,因未得逞,张某顺利生下一名男孩。2010年2月25日,王某趁张某家中无人之际,偷偷和女儿进入张某家中,在婴儿喝的奶粉里下毒,最终致使张某的孩子于2月28日中毒身亡。
事发后,王某归案,并被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
王某指教的中学的老师和学生向法院递交请愿书,希望法院对其从宽处罚。
故意杀人罪如何量刑
2010年9月14日,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认为,这场血案是由于家庭矛盾引发,王某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并表示愿意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另外,鉴于案发前王某作为优秀教师对社会的贡献以及其所在学校、师生向法院出具的请求对她从宽处罚的“请愿书”,故对其酌情予以惩处。
经综合认定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