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私募公司操盘手骗取31万
2008年8月被告人周军在网络上谎称是某私募公司操盘手,以可以帮助被害人张某代理股票买卖、使其获得高额收益为诱饵,向被害人张某骗取汇款共310000元;后被告人周军主动投案,退还赃款人民币6万元,其余赃款已挥霍;起获部分用赃款购买的赃物。
诈骗罪如何处罚
北京西城法院认为,被告人周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扰乱了社会治安,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周军系自首,退还部分赃款,依法减轻处罚。
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周军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