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盗集装箱卡车卖废铁
2011年9月6日,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保税区公安处接到集装箱卡车司机罗某报案,称停放在路边的集卡和半挂车不见了。同年1月、11月、12月,司机周某、江某等三人停在路边的车也丢失了。经过排查,发现失窃的车辆为同一个品牌。2011年12月28日,犯罪嫌疑人张某被抓获。次日,负责销赃的刘某也被抓。原来,江苏淮安人张某同是一名集卡司机。2011年1月3日晚上,嗜赌成性的他溜进停车场,通过搭连发动机电线的方法将无人照看的卡车偷走,将车交给老乡刘某,把车子拆开当废铁卖掉,得到赃款1.6万元。2011年9月至11月间,赌博输完钱的张某又进行了3次偷窃。经鉴定,张某盗窃的4辆集卡和半挂车价值24.3万余元。
盗窃罪如何定罪量刑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刘某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仍予以收购并销售,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两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依法从轻处罚。
法院以盗窃罪一审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罚金人民币三万元;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五千元。